氣他違背安全性行為承諾
〔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年近五旬的「盼盼」,邀約有家室的老友「阿虎」(皆化名)泡湯,卻擦出愛火,說好「安全性行為」,阿虎卻把持不住,5秒「內射」,遭盼盼怒告性侵,士林地檢署認為,盼盼事後曾傳簡訊「你說你不放進來,又趁我不注意進來…」,認定合意,偵結不起訴。「趁我不注意進來…」
48歲阿虎昨說:「唉,事情過去了,別問了!」不否認曾與年齡相仿的盼盼一夜纏綿;盼盼則指控,「我錯就錯在讓他親!」稱遭強壓在床,無力反抗。
檢認定合意不起訴
去年11月天寒,盼盼約阿虎到北投泡湯,兩人嫌大眾池人雜,入住溫泉旅館,輪流泡湯後,阿虎吻她香肩調情,埋頭進她的雙峰、替她口交,她還說:「味道如何?硬了沒?」以手遮下體說不要。
阿虎難忍偷歡刺激,安撫說:「放輕鬆,不會怎樣!」卻在5秒後「繳械」,她怕懷孕發怒,不歡而散,事後她傳訊息給阿虎「射精在裡面不敢承認,沒經過我同意,還騙我…」咒罵阿虎女兒會遭逢報應。
事後她帶驗傷單、瘀傷照提告,自述怕危險,遮擋下體仍遭硬上,但檢方調查,她供詞前後不一,且曾傳訊息給阿虎,內容不似被強迫,認定阿虎罪證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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