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有一名女子,把百貨公司禮券上的餘額用原子筆塗改過,面額總共4000元的禮券,最後讓她換走超過1萬2千元的商品,直到百貨公司其中一個人員發現不對勁,才報警處理。
被塗改過的禮券上面顯示出使用的金額是63元,餘額剩下686元,但再仔細看清楚,63元的前面原來還有一個3,正確版的消費金額是363元,餘額只剩下677元,女子把363元的第一個3畫上兩條線,塗改成金錢符號,成功騙過專櫃人員高達26次。
女子用同樣的手法,變造手上的四張禮券,總共換走價值1萬2351元的商品,詐走的金額高達8351元,警方訊後將這名女子以詐欺、偽造有價證券罪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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