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/新北報導〕19歲的廖姓男子曾讓15歲少女小馨(化名)懷孕,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,後來簽切結不再見面,卻未遵守約定又發生性關係,2人還搭車到高雄玩到沒錢,決定步行返家,走了半個月才到雲林,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將廖男起訴。
半個月才走到雲林
檢警調查,廖男101年間透過線上遊戲認識小馨並交往,同年6月及8月間分別嘿咻一次;102年11月,小馨離家出走,去年被警方協尋到案,坦承與當時未成年的廖男發生關係,已懷孕數週。
小馨母親除帶女兒墮胎,並怒告廖妨害性自主,廖在法庭簽下切結書,表示不會再跟小馨見面。
不料,2人仍偷偷見面,並分別在廖男住處及少女住處附近旅館發生關係;廖在工地打零工賺錢,賺來的錢都拿出來與小馨一起花用。
去年12月北部氣候濕冷,小馨向廖男提議「想去高雄曬太陽避寒」,廖爽快答應。2人搭火車南下高雄,玩到幾乎快沒錢後,決定「乾脆走回台北」,沿路露宿公園、車站或是廢棄建物,走了半個月才到雲林;所幸到了雲林後,廖男帳戶匯入一筆之前工作未發的薪資,2人才從雲林搭火車回台北。
因小馨多日沒回家,打電話又找不到人,小馨母親聯繫廖男父親,對方說找不到兒子,眾人報警尋人;小馨今年3月才自行返家,廖再次被告。
廖男被起訴
廖男在法庭上坦承,這段期間與小馨發生40多次性行為,小馨母親搖頭不已,只好改變態度說,「不要搞大肚子就好」;檢察官最後依「與14歲以上、未滿16歲女子性交」罪嫌,起訴廖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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