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竹報導
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,因為晚歸遭家人責罵,她竟瞎稱是遭隔壁的鄰居邀請到他家看DVD時,對方乘機對方她強吻和猥褻,她表示拒絕還抵擋,但仍擋不了遭性侵得逞,事後家人提告。不料檢警調查後,發現竟是少女和男友「做愛做的事」,擔心此事曝光而晚到家被家人罵,才會瞎掰遭性侵。
該名少女自稱遭鄰居性侵的案件,發生在去年10月。新竹縣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,因為晚歸擔心遭家人責罵,竟向家人稱說自己遭隔壁鄰居的18歲男子性侵。
對方邀約她到家裡看DVD,卻乘機對她喇舌、猥褻還硬上得逞,僅管她曾反抗大喊說「不想、很痛」,但對方還是性侵得逞,事後對方送她回家。
少女事後向社工表示遭性侵,因而通報警方傳喚男子,但對方否認性侵,強調並沒將少女帶回家中,更不可能性侵。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檢方傳喚女子的友人和男友,他們均證稱是聽到少女遭性侵,但不知道相關細節。檢方請少女畫出鄰居家中房間的陳設和格局,卻都和現實有異。
檢方也對鄰居測謊,對方也通過鑑定,採集少女下體的DNA鑑定,卻是男友的DNA,並無鄰居的反應,少女的男友才坦承當時和少女發生性關係。檢方在30日依妨害性自主起訴少女男友,鄰居則是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