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黃佩君、邱燕玲/台北報導〕電價公式昨經朝野協商通過,納入緩漲及落日機制,最快今年四月上路。由於公式納入每年一七四億元的台電合理利潤及規費,通過後每度約分攤○.一元;以每月使用三三○度電的小家庭計算,每年將分攤三八五元。
納落日條款 夏電繼續漲
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召集行政部門與立院朝野黨團協商電價公式,最後達成共識,決定設漲幅上限,半年調幅不超過三%,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六%;電價按公式每半年檢討一次。公式實施兩年後落日。
王金平受訪時舉例說明,例如一月一日電價一百元,到六月卅日為止,不管燃料成本上漲多少,電價最多只能漲到一○三元,到年底只能漲到一○六元。
經濟委員會召委、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時受訪表示,設置「漲幅上限」這個天花板,同時也設定合理的投資報酬率,雙重管控,降低民眾的生活成本。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說,民進黨把緩漲機制放進去,協商獲得共識。
不過,爭議最大的合理利潤率為三%到五%,且在台電未彌補完一九三五億虧損前,可沿用最高合理利潤率五%;台電每年可因此獲得一七四億合理利潤。據此,若不計燃料漲跌等因素,公式通過後,民眾將多負擔台電合理利潤及每度○.○一元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,每度將分攤近○.一元。
對於公式上路後,燃料價格下跌所造成的電價降幅,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昨表示仍需精算,約一星期後才能公布。
儘管公式已全數反映台電燃料成本,台電仍要繼續實施夏月電價,每年六到九月電價上漲至少達十三%。外界批評,之前實施夏月電價的理由是尖峰時期將多使用高價天然氣發電,需彌補發電成本;但如今所有成本都列入公式,夏月電價仍要延續,相當不合理。
鄧振中強調,夏月電價仍持續,是因「我們要用一個經濟的手段,讓民眾節約用電」;非夏月電價是否要在公式基礎上再減價?鄧振中僅表示:「相信台電不會誤用、亂用公式。」
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表示,根據立院協商決議,每半年按公式調整電價,今年將有三次調整;分別是四月公式上路、六月夏季電價實施、十月再次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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