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阮迺閎╱花蓮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1月21日
上午5:50
中國時報【阮迺閎╱花蓮報導】
把郵件投下清水斷崖的花蓮郵局43歲侯姓郵務士,19日晚間至花蓮地檢署自首,侯男供稱因不堪工作負荷,3年前就開始在清水斷崖丟包郵件,累積至今估算高達3萬多封。檢方訊後認為侯男同時涉及《郵政法》、《刑法》等罪,因自首認無羈押必要,諭令請回。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,侯姓郵務士供稱因郵件送不完,3年前就開始至清水斷崖丟包郵件,每月至少丟包1次,每次約2到3袋,1袋約有3、400封郵件,多是廣告信件、帳單等,因認為該區域人煙罕至,平時不會有人到崖邊檢查,才選擇到斷崖丟包。
「每丟1次都是1次犯罪!」許建榮說,檢察官可針對侯男一罪一罰求刑,至於是否有侵占現金袋等有價郵件,還要詳加調查;民眾若沒收到信件,自覺權益受損,可舉證後向花蓮郵局要求侵權損害賠償。
據了解,侯男與失智阿嬤相依為命,前陣子阿嬤生病住院,由姑姑接回玉里鎮住,但侯男平時沉默寡言,有壓力也不輕易向外人說,懷疑是太過壓抑才鑄下大錯。
花蓮郵局經理江進達表示,郵局一切都按勞基法規定,1次值班8小時,侯男平時投遞郵件都比同事慢將近半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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