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

夜市消費、繳稅 下月起可刷悠遊卡了


夜市可以刷悠遊卡了。

金管會昨天預告修正電子票證法規,開放「小規模特約機構」,例如夜市攤商或連鎖飲料店,可接受「感應式」電子票證刷卡,動作最快的台北寧夏夜市約四月中旬起,就能接受悠遊卡消費。

悠遊卡公司與台北寧夏夜市去年就向金管會爭取,要求開放感應式悠遊卡刷卡。

寧夏夜市自治會當時表示,至少有廿個店家、五家攤商接受悠遊卡刷卡。
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說,金管會已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部分條文,未來小規模特約機構可接受「感應式」電子票證(例如悠遊卡、愛金卡、一卡通等)刷卡;例如夜市攤商若裝置感應式刷卡後,民眾逛夜市不用帶現金,用悠遊卡等電子票證,嗶一下就能買炸雞。

金管會還同步放寬電子票證可繳納政府部門的「稅捐、罰鍰」,且單筆支付金額可超過一千元;例如四月即將開徵的汽車牌照稅,只要每筆繳交金額不超過電子票證儲值上限一萬元,就能用悠遊卡等電子票證繳交。

呂蕙容表示,目前電子票證依交易性質分為兩類,第一類屬支付政府部門款項或其他低風險交易,例如「規費」及本次新增的「稅捐、罰鍰及其他公用事業服務費、電信服務費」等,這部分單筆交易金額可超過一千元。

第二類為其他各項商品或服務費用,即一般消費。

例如在便利商店中刷悠遊卡買飲料、食物等,但電子票證第二類單筆交易金額還是不能超過一千元。

由於電子票證儲值上限為一萬元,兩類交易金額上限都是一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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