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來勢洶洶的Apple Watch,谷歌採取異業結盟策略結合傳統奢華表商豪雅(Tag Heuer)以及晶片廠商英特爾,共同開發智慧手表的合作案。Google在穿戴式裝置主攻的產品雖然是智慧眼鏡,但從專利中也可以發現Google在智慧手表的設計與想法,這些技術都埋藏在專利裡面。
Google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智慧手表的專利,光在表面就有三個專利,實則為同一個技術發明,後續再衍生出其他不同的保護範圍。Google運用的是專利家族概念,來做為專利申請的策略。透過連續申請案方式為原來的技術發明內容,持續的擴展研究,再進一步申請原有並未涵蓋的技術內容,藉由新的連續案申請,以擴張原有的保護範圍。
在實務操作上,2012年Google就取得母案專利號US8,279,716 ,其主要的智慧手表的設計想法都在這個專利保護範圍內;2013年以連續案(Continuation Application)的專利申請策略,取得US8,379,488為母案的延續案,即在母案還在審查狀態時提出,而488號的延續案本身又繼續在2014年取得自己的延續申請案US8,902,714專利,因此即使最上源的母案可能已經獲證或已經拋棄,但還是可以經由母案及其延續案所構築成緊密的專利網,開枝散葉形成一個龐大的專利家族。
Google在智慧手表包含在外型和功能,都可以從專利很清楚的看到,強調具有無線網路傳輸及接收資訊、二組顯示器、使用者介面和觸控等功能,以及可提供照相和錄影功能的照相機。
而在整體的設計概念上,有三大重點,包括
設計重點一:掀蓋式的表面設計有內外二組顯示器,當掀蓋式的表面打開或關閉時,可置換不同的功能,當上掀式的表面打開時,同時會啟動相關功能,當表面蓋上也同時關閉功能。
當顯示器狀態為外顯示器,在上掀式表面呈關閉狀態,即掀蓋式表面未打開,此時主要顯示的是,可給予公眾看見的資訊狀況,例如顯示E-MAIL或簡訊等來信訊息,在此同時內顯示器是在關閉的狀態。當掀蓋式表面被打開時,在外顯示器的背面則為內顯示器,因為在打開時才能看的到,用於接收私人訊息,內外顯示器可分別接收二組不同的資訊,可以保有個人隱私,在使用者介面則是採用觸控方式。
設計重點二:表面取景;掀蓋式表面有取景功能,打開時會啟動相機,相機透過錶面取景,將拍攝的產品圖像透過網路傳送後,也用表面接收回傳相關資訊。應用在購物時,透過相機拍攝的產品影像,即時回傳產品的相關資訊查詢;以及導航功能的應用,有地圖位置顯示的功能,接收地理位置及方向導引等資訊。
設計重點三:新創意,Google運用延續案專利申請策略,將智慧手表原始設計重點繼續延伸,除原本的設計重點外,還增加(1 )透明LCD做為掀蓋式的表面材料,用於內外顯示器。(2)智慧玻璃做為掀蓋式的表面材料,用於內外顯示器。(3)內顯示器周圍增加一個或以上的LED,打開表面時可做內顯示器光源。(作者是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助理研究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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