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林偉信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6年8月23日 上午5:50
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「台大宅王」張彥文狠殺林姓女友47刀,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,案經上訴,高院審理中。另死者家屬提起民事求償1261萬多元,張的父母願意全數賠償,雙方達成和解,昨委由律師先支付450萬元,剩餘811萬部分簽字允諾按月支付1萬元,須花67年7月才會償清。
死者家屬原本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,經移由民事庭審理後,雙方協調和解的金額由200萬元到400萬元,經不斷周旋,昨終於達成和解後,死者家屬委由律師表示,接下來就看對方有沒有依約準時給付。
至於張彥文的律師重申,再多的錢都喚不回死者性命,即便過了1、2年療傷,只能對死者家屬表達最深的歉意;律師也透露,張彥文的父母探監時,與張男對望痛哭,互相道歉。
法界人士指出,民事達成和解,對張男二審判決刑度,會有相當大的影響。
31歲的張彥文,擁有台大土木碩士高學歷,曾率系隊參加「台大我最宅」電玩比賽奪冠,獲「台大宅王」的稱號。
畢業後在知名會計事務所任審計員,卻過不了情關,犯下駭人命案。
張與就讀幼教系的林女交往,林女發現他易怒、還有暴力傾向,提議分手,但他極力挽回,前年共赴日本旅遊,他卻對她施暴、強拍裸照,回台後他不肯放手;前年9月22日清晨,他帶刀到林女住處外埋伏,見林女出門,持刀尾隨砍殺林女47刀死亡。
刑事部分,北院將張判處無期徒刑;民事部分,張的父母原先僅表示願先賠200萬元,但被害人父母不接受,北院民庭昨辯論終結前,張的父母同意賠償1261萬元,先支付450萬元,剩餘部分簽字允諾按月支付1萬元,雙方和解收場,民事部分也落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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