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

直接向臉書檢舉 可限制對方使用權

2016-09-21 02:20 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、王宏舜/連線報導

陌生人臉書傳訊息性騷擾,雖因較難查出對方身分究責,但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表示,若不幸遭騷擾,仍要大聲「說」不,並保全證據,勇敢舉發;警方建議當事人直接向臉書檢舉,要求臉書限制特定帳號的使用權。

警方指出,要避免被特定帳號發文騷擾,最有效且簡單的方法是以當事人名義向臉書檢舉,因為臉書雖然無法提供使用人資料給檢警,但接獲檢舉可限制特定帳號使用權,防止騷擾行為,「並非什麼都沒做」。

台南市警局婦幼隊副隊長陳佩鈴建議民眾,上網時應避免點閱陌生網址,或加陌生帳號為好友,更勿在言談中向陌生人透露個人手機、住址等個資,以免對方得寸進尺;若收到騷擾訊息,可先截圖,封鎖對方,報警處理或向臉書檢舉。

鄭妙君說,透過網路傳送與性有關的圖片、影音、文字訊息,造成被害人感到被冒犯、不舒服,即構成性騷擾。

部份騷擾案件透過臉書交友圈、註冊時登錄的手機號碼等資訊追查到加害人,主管機關可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對性騷擾加害者,處一萬元以上、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鄧妙君指出,網路上被性騷擾的案件頻傳、追查不易,建議民眾避免瀏覽色情網站、遵守網路交友分際、不透露個人資料等原則,迴避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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