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金改革委員會昨天召開第十七次會議,多數委員主張,四人以下企業受雇者應強制納保,勞動部也表態支持修法方向。
全國公務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推估,目前四人企業以下的勞工投保人數為一百廿五萬人,未來若強制四人以下企業加保,政府的勞健保分攤保費一年可省近三百億元。
年改會昨天討論年金制度「特殊對象」。李來希指出,四人以下公司勞工強制納保,除可獲得合理退休金,國家財政負擔也能省下三成經費。
他推估,約兩百卅六萬名勞工透過職業工會投保,其中,四人企業以下的勞工投保人數為一百廿五萬人;未來若修法,企業須自行負擔近三百億元經費,也可減少國家財政困難。
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石發基在會後記者會表示,「勞工保險條例」是循序漸進修訂的,過去是十人以上公司要強制納保,一九八八年後修正為五人以上,若是雇主不替勞工加保要受罰。
按現行制度,勞工在職業工會投保,政府四成、勞工六成,企業無須負擔;如強制企業加保,保費由雇主負擔七成、勞工兩成、政府一成。
年改會委員葉大華說,近十七萬名青年打工族,工作型態大部分都是被排除強制納保,四人企業以下的勞工,僅四成有納保,盼勞動部能與職業工會儘早達共識。
石發基表示,站在合法性立場,勞工若投勞保,相關權益會比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好,勞動部當然支持修法;不過,有職業工會團體擔憂若強制納保,工會會員人數會下降,這部分仍有待溝通。
政務委員林萬億補充,勞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,工會可收會費,還可預收保費。
此外,石發基也坦言,目前勞動部很難估算多少名未參加勞保的四人企業以下勞工能受惠,因有些人會加保職業工會,有些人則可能納入國民年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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