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30日 星期一

三星Note 7退換貨期限 NCC要求延長至4月底

  擁有三星Note 7的民眾,還有機會申請退換貨。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要求下,台灣三星今(24)日正面回應,國內Note 7退換貨期限,將延長到今(2017)年4月底止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  關於Note 7起火原因,三星已對外宣稱查出為電池所致,而截至去(2016年底,全球回收比率達96%,而台灣也約為96%的比率。不過,先前台灣三星就曾承諾,「2016年12月31日回收期限屆滿後,將以個案處理Note 7持有者退款或換貨事宜」,因此NCC希望再延長可退換貨時間。

  NCC表示,除了要求延長受理民眾退換貨至今年4月底外,民眾退款或換機的條件,也要與去年12月底的退換貨條件一致,並且協助有手機資料移轉處理需求的消費者操作。

  事實上,根據統計,台灣約售出4萬台Note 7,以回收96%來看,等於還有約1,600台的Note 7仍由消費者持有,而台灣三星今年1月3日,已經利用軟體更新(OTA)方式,強制手機無法充電,以符合國內消保法第10條第1項的「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」規定,但NCC仍期待台灣三星能有更積極的對外溝通、處理。

  台灣三星則回應,為對國內消費者有完整交待,將依原條件延展退貨期限至今年4月底止。如消費者有相關需求,可洽客服0800-329-999。當今年全新旗艦機推出時,將提供所有台灣Note 7原有用戶購機優惠方案,等於比2016年宣布第二次召回所提供的補償方案更為優惠,希望能藉此挽回品牌形象。

  為避免手機燃燒等類似情形再發生,NCC強調,已函請標檢局適時檢討CNS 14336-1電池檢測項目。但經回覆,國內相關標準皆與國際接軌,暫無增修訂的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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