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

LG旗艦機有瑕疵 用1年就死當

中國時報【張立勳、陳大任╱台北報導】
有民眾向市議員許淑華(見圖右,張立勳攝)投訴,購買LG旗艦機V10過保固期卻死當,上網一查,發現買到死機的苦主遍布國內外,質疑根本是設計有問題,但LG卻強調3C產品有使用周期,超過保固期要自費修理;北市消保官將召集用戶與業者協商,若LG不處置瑕疵手機,不排除發布消費警訊。

台灣LG表示,對於V10手機因少數消費者對服務維修滿意度的認知落差問題,以及未能在第一時間滿足因應所造成的言論紛擾,台灣LG電子深感抱歉。

台灣LG強調造成V10故障情形不一,目前V10因當機而報修的數量每月約100件,此數值在業界均屬於正常範圍。

LG手機出問題不是頭一遭,先前Nexus 5X發生重覆開關機狀況,當時LG公司全額退費,G4則全數免費更換主機板零件。

投訴人蘇先生指出,他沒有過度使用手機,也不曾碰撞或受潮,平白無故就壞掉,手機裡的資料也全不見,在與原廠溝通時,卻把責任推給消費者使用不當。

他說,去年1月和電信業者綁約30個月,花1萬5000元買V10手機,今年2月手機出現自動關機情形後,維修單寫電流異常,導致主機板毀損,若換主機板要自費1萬200元,痛批業者扒兩層皮。

許淑華表示,從網路論壇發現全台有200多名用戶出現手機過熱死當狀況,大多是剛過1年保固就掛點,V10成了「1年手機」,消費者已在網路串連抵制拒買LG產品,LG還發公告歸究是使用不當,對瑕疵機處理消極。

消保官黃國源說明,北市光從去年至今接獲V10申訴案就有36件,LG已違反《消保法》,未確保商品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,預計4月召集用戶舉行協商會議,若業者仍不理消費者、責怪使用不當,不排除發布消費警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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