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名女子去年7月間在中壢一家工廠附近蹓狗時,遭37歲朱姓男子用雨衣蒙頭拖到草叢內性侵,過程中女子見到有3名路人經過,掙脫後不顧下身赤裸向路人求救,但路人不僅未伸援手還跑走,女子只好再跑到附近工廠向保全求救。
警方循線將朱男逮捕,桃園地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4年6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去年7月16日晚間,朱男在中壢一家工廠附近看到被害人在遛狗,朱男見四下無人,竟拿雨衣蒙住被害女子頭部,將她拖到草叢內性侵。
過程中,被害人從草叢縫隙處看到有3名路人經過,奮力掙脫朱男後,不顧自己下身赤裸向3人求救,但其中一人被嚇跑,另外兩人也未伸援手逃跑。
女子只好再跑到附近一家工廠,向警衛室裡的保全求救,表示自己遭到性侵,保全才急忙報警,並拿衣物讓女子遮蔽下半身。
事後警方根據被害人敘述將朱男逮捕,雖朱男否認性侵,辯稱女子可能因燈光昏暗認錯人,但被害女子指證歷歷,稱「他的樣子我一輩子忘不了」,加上朱男的不在場證人證詞含糊,法官不予採信。
桃園地院近日審結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4年6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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