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4日 星期日

柯文哲挺悠遊卡「數位化」槓上顧立雄 連勝文也來參一咖




撰文=王子寧 (圖片來源/台北市政府)

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一句「數位悠遊卡被金管會卡兩年」,意外點燃金管會和悠遊卡公司戰火。

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12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表示,金管會指悠遊卡公司沒提出申請才卡關,但悠遊卡公司早在2016年3月就向金管會提出申請,為了不在違反現行法令的情況下申請新種業務,和金管會公文來來回回好幾輪,怎料至今都沒收到金管會回應申請違反哪項法令。

林向愷痛批,金管會就是官僚文化,長期以來都讓業者敢怒不敢言,感謝柯文哲仗義執言,幫他一吐心中怨氣,金管會完全是金融發展的絆腳石,希望金管會官僚不要急著撇清責任,要給新任主委顧立雄全盤了解的空間,期盼顧立雄上任能把絆腳石移除,徹底興利除弊、改造官僚文化。

而柯文哲受訪時也說,公文搞了兩年才是問題所在,現在把議題拋出,希望悠遊卡公司跟金管會可以坐下來好好談,就像申請建照一樣,需要準備哪些東西才能通過,就一次講清楚。

悠遊卡「數位化」大卡關,一卡通搶先一步贏了

針對悠遊卡公司的疑慮,金管會日前回擊,悠遊卡是「實體」電子票證,若要發行虛擬的「數位」悠遊卡,須申請「兼營」電子支付機構,但悠遊卡公司並沒有提出正式申請。

事實上,悠遊卡公司為了在台灣競爭激烈的支付市場闖出一條出路,過去1年半的時間都不斷在與金管會進行溝通,今年6月底時,金管會去函悠遊卡公司表示「虛擬電票」必須採實名制,且要增加安全強度準則,但金管會當時並沒有表示,悠遊卡公司申請線上交易「必須要申請兼營電子支付」。

金管會則指出,悠遊卡公司雖曾在去年12月間到金管會銀行局說明「數位悠遊卡」初步規劃,但至今尚未正式遞件申請,金管會歡迎該公司隨時提出申請,並可提供必要協助。

金管會強調,並沒有刻意阻擋悠遊卡,但悠遊卡要進行虛擬線上交易,就必須申請兼營電子支付,就像同樣是電子票證發行機構「一卡通票證」公司,就已向金管會申請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,並獲核准。

電子支付和虛擬電子票證是兩碼子事

結果吵了半天,林向愷強調,他們從來就不是想做「電子支付」,而是想推「電子票證的虛擬化」,「電票和電支」兩者適用的管理辦法不同,根本就是兩回事,數位悠遊卡只是以既有的悠遊卡為基準,提供悠遊卡持卡人申辦線上帳號,增加線上消費功能,可以說是虛擬電子票證,且悠遊卡虛擬帳戶還是必需和實體卡共用1萬元的額度、以及遵守單筆交易金額上限1千元的限制。

也就是說,悠遊卡公司從頭到尾都沒有要申請兼營電子支付,只是要多提供線上支付功能,帶來更多選擇與便利。

林向愷認為,金管會此舉是「混淆視聽」,「不能因為管理方便,指導業者從事任何業務發展」。

然而,就有金融人士不解,金管會跟一卡通溝通後,一卡通就立刻來申請電支,「如果一卡通聽得懂,為何悠遊卡聽不懂?」

對於金管會及金融界都拿一卡通已通過申請電子支付為例,質疑指悠遊卡公司為什麼不申請電子支付,林向愷也快耐不住性子,他說,如果金管會遲遲不肯讓步,公司也不排除申請兼營電子支付業務,這對悠遊卡公司來說並不難,反正「一卡通怎麼做,我們就怎麼申請。」
但問題是,「這個市場還需要多一個電子支付業者嗎?」林向愷忍不住反問金管會。

若以悠遊卡目前超過6500萬的發卡量來看,兼營電子支付對其他電子支付業者而言,恐怕會是一大衝擊。

眼見這把火快一發不可收拾,顧立雄跳出來回應,後續會和林向愷好好溝通,在可控制風險範圍內,兼顧安全以及讓電子票證、電子支付多元化運用目標,以服務為導向,盡力促成悠遊卡申請新業務。

另外,銀行局也補充,網路交易必須「實名制」,但並非要求現行6000多萬張悠遊卡,都要一次全部變成實名制,而是要在網路上開設虛擬帳號的才需要。

到底悠遊卡公司跟金管會在吵什麼?

這場風波看到最後會發現,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金管會抱持著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》已經有相關規定,悠遊卡公司可以延用既有制度,申請兼營電支業務,提供民眾虛擬帳號進行線上支付;如此一來,就不需要另立法規或定型化契約、消費者保護等,相對方便許多,相同工具和交易就用一致的法規,對已經申請兼營電支的「一卡通」也比較公平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當初金管會之所以會訂定《電子支付管理條例》,就是因為過去曾發生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志宏想依照《電子票證業務管理條例》第6條,當中明定電子票證實體卡片可在網路上使用,申請進行網路交易。

但因為法規細節並不完善,詹志宏的申請因此卡關。

後來金管會為了因應各界要求開放「第三方支付」,才訂出《電子支付管理條例》,讓包括第三方支付及電子票證業者,想經營線上支付等所有網路交易行為,都能以此為規範。

而悠遊卡公司也不是聽不懂解釋,只是希望能沿用《電子票證業務管理條例》,直接以實體卡做延伸,就不必再另行申請電子支付,後續再看虛擬卡片的安全強度應如何調整,如搭配動態密碼、固定密碼、生物特徵等,需要實名制也願意配合。

簡單說,如果悠遊卡公司要依照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》來申請的話,就涉及帳戶內資金轉移,資安及申設門檻都較嚴格,且要申請電子支付執照就要額外拿出5億元成立公司,對悠遊卡公司絕對會是一大負擔。

相反地,如果悠遊卡能直接以電子票證執照,直接跨足電子支付業務,進行線上交易行為,相較之下就省事許多,但公平與否當然也就備受爭議。

不過,總結而論,無論悠遊卡走哪條路抵達「數位化」目的地,以它龐大的發卡量規模而言,兼做電子支付業務對市場生態勢必會帶來不小的衝擊,尤其它最大的勁敵一卡通肯定很不樂見此事成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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