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讓人玩,有錢賺!」南投一名15歲的少女,去(2017)年不慎弄壞朋友的手機,需要賠償5000元的維修費,但少女家境清寒,根本籌不出錢,讓她焦急如焚,消息輾轉被一位女親戚得知,而該親戚剛好也缺錢周轉,竟動歪腦筋,當起賣淫仲介,牽線少女與另一位70歲林姓男子從事性交易,再從中抽取7000元傭金,事後少女父親得知憤而報警,對女親戚及林男提告。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女親戚用「要不要去汽車旅館讓人家玩,然後有錢賺」等語,說服少女同意賣春,之後和林男約定以1萬2000元的價碼,進行全套性交易。
家貧的少女為了籌錢,咬牙上汽車旅館,而林男在徵得少女同意後,脫去對方的內褲,進行性行為,完事後女親戚從中抽7000元傭金,少女則分得5000元。
事後少女的父親發現女兒被自家親戚牽線賣淫,氣炸提告。
少女指控,當時林男不顧她喊「不要」,還執意完成性交易,不過醫院驗傷時,並沒有發現少女有明顯外傷,因此難以認定林男是強制性交。
女親戚辯稱,當時只是前往汽車旅館討論借錢事宜,並沒有仲介賣淫,而林男則坦承性交易,但堅稱自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。
檢方事後在女少胸部、陰道皆採得林男的DNA,認定女親戚與林男確實有不法,將2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,同時沒收女親戚不法所得7000元。
「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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