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前一名準新娘在進入婚姻之前,想要和過去的劈腿對象做「最後一次」當作告別,但小王想到對方就要變成人妻,一時做不下去而臨時「踩煞車」,沒想到人妻無法接受自己被拒絕的事實,因此惱羞成怒,憤而對小王提告迷姦。幸好檢察官最後查明真相,還給無辜的小王不起訴處分。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新竹一名女子去年9月和陳姓丈夫結婚,不過同年6月她指控,一名王姓男子約她到家中聊天、吃早餐,期間拿了不明調酒給她喝,讓她當場陷入昏沉狀態,結果王男竟然趁機將她的褲子、上衣及內衣脫下,接著狂吻她脖子、臉、嘴巴及胸部,再以手撫摸胸部。直到她稍微清醒後,才穿衣服逃走,並打電話向當時的未婚夫陳男求救。
王男到案後辯稱兩人是情侶關係,當天他邀請女子到家中喝酒後,他脫下女子的衣服、做出親吻動作,都有經過對方同意,而且女子也希望和他發生性行為,只不過他當時心裡認為對方即將成為人妻,一時心軟,所以拒絕了她,而女子眼見主動求歡卻自討沒趣,才憤而離開現場。
檢方調查發現,女子在案發68小時以後才到醫院驗傷,因此無法證明她當時陷於酒醉、昏沉狀態,且當時她還大致能對案情略加陳述,所以檢方認為女子自述的狀態仍屬有疑。
另外根據案發前一天的LINE對話記錄顯示,女子欣然表示將到王男家中與他獨處見面,而且兩人還有大量的曖昧對話內容,就像交往中的情侶一般,檢方懷疑女子似乎與王男在交往。對此,女子當庭坦承與王男有曖昧,且雙方已經互相告白,因此新竹檢方給予王男不起訴處分,還他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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