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三星這個侵犯專利的罪名是打不掉,只不過是兩家在該賠償多少錢的問題一直僵持不下。
蘋果認為應該以iPhone的全部價值為基礎來賠償,它們認為智慧手機是一個整體產品,不是獨立部件,被侵權的專利適用於整個產品上,因此獅子張大口要求10億美元。
三星則認為這不合理,只願意賠償侵權的功能導致蘋果的損失,並希望把賠償金額控制在2800萬美元之內。
不過最後法院裁定三星的侵權行為成立,侵犯蘋果其中三項外觀專利,賠償533,316,606美元;侵犯蘋果兩項實用專利賠償5,325,050美元;一共是5.39億美元。
蘋果也在事後聲明,三星抄襲行為是公認的事實,感謝陪審團的付出與努力,也很高興看到三星因為抄襲付出了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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