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北報導
偽造文書還偷喝養樂多?代價真的很大!
今年4月間,任職於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的一名陳姓警員,被即將退休的陳姓小隊長發現,他去年幫陳姓警員進行酒駕臨檢勤務,陳員竟在事後敍獎建議表上,偽造他放棄敍獎的簽章,陳姓小隊長因此提告陳員涉嫌偽造文書,不料在6月間,陳員又偷喝陳姓小隊放在冰箱的養樂多被發現,又被提告竊盜罪。
之後陳員坦承偽造簽名,被北檢依偽造文書罪緩起訴3年,需上繳國庫5萬元,竊盜罪則被判處罰金2000元、緩刑2年。
據了解,該名提告的陳姓小隊長,當時將賣來的養樂多放在冰箱內,沒想到陳姓警員在未經告知的情況下,擅自拿了一罐喝掉,之後被陳姓小隊長發現,陳姓小隊長用LINE詢問後,對方竟置之不理才會提告。
後來陳姓小隊長還發現,去年3月4日他幫忙陳姓警員在木柵路執行酒駕臨檢勤務,事後獎勵建議表上,陳姓警員涉嫌偽造他的簽名,簽章註記放棄敍獎,他認為對方故意針對因此再度提告。
陳姓警員到案後坦承犯行,檢察官認為陳男涉犯偽造文書罪,因此給予緩起訴,條件是要繳交5萬元給國庫,先前的「養樂多事件」則是被判處罰金2000元、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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