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承穎/台北即時報導
各政黨初選如火如荼開打,街頭上四處可看見參選人看板、文宣,但政治獻金法卻未規定初選經費,公督盟今與民眾黨立委張其祿、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等人,呼籲朝野將初選納入「政治獻金法」規範,以監督不透明、規模龐大的經費來源。
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說,成熟政黨政治國家都將初選納入政治獻金一環,現在初選早就開始,實質的政治獻金已啟動,但三月已展開的初選,政治獻金法卻規定4月25日受理成立專戶,這是相當荒唐的事情,法規與現實產生高度落差,政治人物作為終身志業,不會只有選舉期間才需要政治獻金,除了國家給的薪水,平時都需要政治獻金支持,卻毫無規範。
張其祿、王婉諭等人皆支持修法,張其祿說,以立委來說沒有多少錢,怎可能掛動輒幾千萬、幾億的看板, 跟立委收入明顯不可能達成,若政治獻金的透明,需要更陽光立法規範,既然初選時的賄選可被選罷法規範,初選入法並非做不到,且初選時散佈謠言、假消息等也不能納入選罷法,造成拚命砸錢、拚命攻擊的怪象。
王婉諭說,初選相關支出收入無須申報,違背政治獻金法立法初衷,在金錢政治結構下,無法可管,沒背景或小黨參選人沒有辦法參與,未來談論相關議題,收到大量資源的民代很難有公平立場,「公開透明才是民主政治最好的防腐劑。」
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,如今初選的年輕人有兩種,一種有派系支持,第二種家世顯赫,這不是巧合、秘密,是政治獻金法漏洞造成一般年輕人參與政治很困難,北部參選人動輒要有一到兩百萬元支出,一般年輕人很難靠自己力量掏錢,沒有背景的人根本很難參與政治。
公督盟指出,修正政治獻金法,新增「政黨初選候選人」之概念,將其納入政治獻金法範疇,確保初選金流、資源能清楚揭露,讓政治活動能更公正與公平,有效健全民主政治發展。並修正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一條、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避免政黨初選的高額支出超過正式選舉,亦將意圖使人不當選之條文適用政黨初選,遏止謠言、假消息散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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