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

向亡者致哀 江揆宣布全國下半旗3天

新頭殼newtalk2014.08.01 謝莉慧/綜合報導
行政院院長江宜樺率相關閣員於今(1)日下午搭乘行政專機到高雄氣爆災害應變中心時,除了要求中央相關機關全力協助高雄市政府救災外,也宣布全國下半旗3天,向亡者致哀。

江宜樺表示,近來由於國內重大災害頻仍,不論是馬公空難或是昨晚發生的高雄氣爆事件,均造成嚴重傷亡,舉國同哀,因此,自5日起(即民俗所稱馬公空難之二七以及高雄氣爆事件的頭七內),通函全國下半旗3天,以茲悼念。

行政院表示,「下半旗」係國家表達哀悼的重大禮節,有關全國國旗下半旗的實施,依內政部於95年12月8日訂定發布之「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」第5條至第7條規定,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,依災害類別,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決定下半旗之日期及期間,並由行政院通函相關機關轉知所屬機關(構)、公立學校或所轄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。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則依災害防救法第3條規定辦理。

行政院表示,我國過去也有因為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而下半旗的案例,包括:921大地震及莫拉克風災。921大地震是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於88年9月23日至25日全國下半旗3天(即民俗之頭七內);莫拉克風災(八八水災)則於行政院院會通過於98年8月22日至24日(即民俗之二七內)全國下半旗3天。
(圖: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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