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

量販超市剩食1年倒掉40億 可讓34萬孩子吃整年

台灣每年剩餘食品量驚人,衛福部食藥署推估,全國便利商店、量販店、超級市場等店家每年過期的廢棄食品高達三萬六千多公噸;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則從業者回覆剩食情況推估,台灣超市和量販店每年丟棄近四十億元剩食,換算成營養午餐餐費,可以讓卅四萬名弱勢學童吃一整年。

聯合國農糧組織指出,全球每年浪費的食物足以養活卅億人,近年全球興起反剩食運動。剩食包括快要到期的即期品、外包裝有破損的食物,以及外表不佳、過熟的食物,海鮮、肉類、生鮮蔬果等最常成為剩食。食藥署表示,避免食物浪費,鼓勵業者從源頭減量,在食品快要過有效期限前以即期食品販售,或捐贈給有需要的社福團體,減少食品報廢量。

食藥署調查國內一百七十七家通路商母公司,涵蓋量販店、便利商店、超市、餐飲業者等共十一萬二千多家,發現平均單店食品丟棄量,量販店最多,每年約兩萬九千九百五十五公斤,其次為超級市場三千五百廿公斤、便利商店一千一百六十六公斤、餐飲業一百四十八公斤,總計每年丟掉三萬四千七百八十九公斤過期食品。

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,若將各類型通路商店家數目列入考量,每年量販店丟棄過期食品逾三千八百九十四公噸,超市連鎖店較多,每年六千三百卅八公噸,推估所有通路業者每年大約丟掉三萬六千八百八十公噸過期食品。

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昨天也公布「台灣量販店及超市剩食現況初探」調查報告,去年底發函國內九間超市及六間量販店企業,從業者回覆剩食情況推估,全台量販店每年約棄置卅點八億元的剩餘食物,超市則為七點三億元,蔬果、肉類等生鮮食材為剩食重災區,原因是量販店希望生鮮擺起來多樣、好看,但生鮮無法久放,賣相不佳就得更新。

進一步探究量販店、超商處理剩食方式,四成二通路商回覆賣給養豬戶當飼料、二成九通路商剩食當廚餘或併入生活垃圾焚化,二成一通路商減價促銷,百分之五通路做成熟食賣出或退貨給供應商,沒有業者回覆會捐給食物銀行、社福團體或作為堆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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